一、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借书处办理借还图书手续。
二、借阅期限与册数:教职工可借图书5册,借阅期限为90天,可续借2次;学生可借图书3册,借阅期限为30天,可续借1次。学生在寒暑假开始之前需归还所借图书,若遇特殊情况需在寒暑假借阅图书的须由班主任出具担保证明。
三、本馆所有借出的图书,如有特殊需要时(教学、评估或其他特需)可随时通知收回,读者不得拒还。
四、读者借阅图书逾期不还者,每日处以罚款0.2元/册,直至归还为止;逾期不还者不能再借阅。
五、阅览图书后请将图书放在空架或阅览桌上,由工作人员统一复位上架。
六、下列图书、期刊、报纸等文献资料不予外借,仅提供在馆阅读或复印、复制等服务。
1.期刊阅览区期刊、报纸;
2.字(词)典、辞典、百科全书等参考工具书;
3.馆藏文献以及正在修补的图书期刊。
七、读者所借阅图书应妥善保管,不得圈点、划线、撕毁等。借阅图书时,读者需仔细检查图书是否有污损,如有污损,应立即向管理员申明,否则,归还时发现污损图书,由借书人负责赔偿。